作者:基金知识 文章来源:投资理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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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某基金公司的员工,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位持中国“绿卡”的外国自然人,不知他能否购买开放式基金?
上海 于先生
于先生: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即取得了俗称的中国“绿卡”。那么,持有中国护照并获得境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视为“境外投资者”的逆命题是否成立呢?即持有外国护照但取得了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是否视为“境内投资者”呢?若视为境内投资者,则当然可以购买开放式基金。
公安部、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提问时,曾提及持有中国“绿卡”后在中国的权利和义务要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来决定。可是,遗憾的是,现有的法律法规仍然没有具体的规定。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取得某国的“绿卡”即意味着获得了该国的“国民待遇”,大部分国家除了没有选举权之外,和该国的居民在权利上没有差别。以美国为例,“绿卡”持有者除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与美国公民所享的权利、义务并无大异。但是,由于中国的“绿卡”与国际上其他国家通行的“绿卡”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我国不是移民国家,据公安部、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介绍,这个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改革开放,吸引高层次人才、资金、先进的技术所制定的。在外商投资及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即使取得了中国“绿卡”的外国自然人,其投资的企业性质仍然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资本项目下的投资仍然要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的监控,可见并没有把中国“绿卡”视为境内投资者。同理,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后,仅仅是出入中国境内不再需要申请签证,并不是“投资通行证”。
所以,我们认为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自然人不是合格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主体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受到严格的限制。当然,随着中国“绿卡”数量的增多,也并不排除将来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中国“绿卡”在中国的权利和义务。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