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个股资料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8
>2、尽力保证在对价股份过户日其所持股份权利的完整,确保在对价股份过户日,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能过户给流通股股东。
在对价股份过户日,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应解除根据本说明书计算的应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股份数量相对应的股份的质押或其它能主动撤销的限制其股东权利的义务。若因其它原因导致对价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应当尽力与主张权利的对方协商,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在对价股份过户日拥有对对价股份完整的权利,确保在对价股份过户日,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股份能过户给流通股股东。
承诺人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控股股东陶国平先生承诺:若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产生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形,导致其不能按时、足额执行对价安排,陶国平将以其所持有之股份先行代其执行对价安排。
4、若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因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产生权属争议、质押、冻结,导致不能按时、足额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终止。
为了确保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将根据上海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尽快将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申请报送登记公司,确保上述股份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承诺锁定。
三、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和有无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
经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协商,一致同意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
经查询,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
四、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处理方案
(一)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由于影响证券市场的因素众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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