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个股资料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8
权分置市场的股票价格除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外,还包含了该不流通的预期形成的价值,我们称之为流通股的流通权价值。只要这种市场格局不被打破,这种市场预期将一直存在,流通股的流通权价值也将一直存在。
由于存在流通权的价值,在股权分置市场的发行市场中,股票发行市盈率倍数高于完全市场的发行市盈率倍数,该超额市盈率倍数即体现了流通权的价值。因此,可以将超额市盈率倍数作为一个计算流通权价值的参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要获得其所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利,这将打破流通股股东的稳定预期,从而势必影响公司流通股股东的流通权价值。理论上,流通权的价值将归于零。因此,非流通股股东必须为此执行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流通权价值的对价。
1、流通权价值的计算
在股票发行过程中,由于存在超额市盈率倍数,股票的发行价格中包含因超额市盈率倍数而产生的股票超额溢价部分:
股票超额溢价部分(S)=发行价格×超额市盈率的倍数/实际市盈率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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