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炒股入门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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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国务院证券委 颁布时间:1993.4.22 实施时间:1993.4.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高效的股票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股票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关于股票的规定适用于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
第三条
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第五条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委")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人民币特种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