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基金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4
当基金账户不处于“销户”或“基金账户冻结”状态时,投资者可以提出基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投资者申请变更基金账户资料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中心要求提供的资料:
对于个人投资者,须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非本人亲自办理)。
(4)基金账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v机构投资者因重组、合并、分立、更名、工商年检变更登记等原因,申请办理修改基金账户资料,须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文件(需注明“原公司债权、债务皆由新公司承接”字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基金账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
T+2日投资者可在受理信息变更的销售机构查询信息变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