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基金知识 文章来源:投资理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6
开放式基金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分类方式,因为品种繁多,投资者往往弄不清楚某种基金属何种类型,这显然会影响到投资效果,所以有必要对开放式基金的分类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根据组织形态的划分依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开放式基金可分为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1.公司型开放式基金
公司型开放式基金是一些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的股份制投资公司。
公司型投资基金又可以分为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和公司型封闭式基金两种。而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原则上只通过发行普通股的方式筹集资金,发行的数量不固定,公司的基金总额可以追加,故又称追加型投资公司。投资者若要退股,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再卖给该公司。公司型开放式基金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基金的持有人既是投资者又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型基金在成立之后,寻找基金管理人委托其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
2.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是按照一定的信托契约而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其结构一般是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组成。基金管理公司是委托人,基金保管机构是受托人,投资者是受益人,三方通过订立信托投资契约而建立起相互关系。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三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这样的关系,委托人依照信托投资契约运用所筹资金进行投资,受托人依照契约负责保管所筹资金,投资者依照契约享受投资收益。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筹集资金方式一般是发行基金受益券或基金单位,通过基金受益券或基金单位来表明投资人对基金资产的所有权,凭其所有权参与投资权益分配。
美国的基金多为公司型基金,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日本多是契约型基金。
3.公司型开放式基金与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主要区别
设立时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法律依据是“信托法”。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受益凭证后,即成为契约关系的受益人,但对资金的运用没有发言权。基金运营方式不同,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像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样,除非依据公司法规定到了破产、清算阶段,否则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则依据基金契约建立、运作,契约期满,基金运营相应终止。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没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的是股票,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的是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公司型开放式基金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基金资产,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则依据信托契约来运作基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