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更多的个股资料 - 到 股票知识|外汇知识 去!本站域名:www.gupiao-waihui.cn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作者:个股资料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8

推荐文章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简介
普通文章 江苏吴中:“庄”出来的高对价?
普通文章 着眼于成本或着眼于价值 同为重组
推荐文章 上药集团继续受让ST中西股权
普通文章 泰达控股虽全线退别 *ST云大股权
普通文章 深发展内部分歧 改革进入荆棘期
普通文章 天药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网上说明会
普通文章 北方国际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交流
普通文章 新兴铸管等三公司股改网上交流会
普通文章 新大陆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举
普通文章 浙江阳光股权分置改革交流会举行
普通文章 海南海药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
推荐文章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4.执行对价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1)如天使投资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天使投资与金典科技、科瑞医疗的股份转让完成,则非流通股股东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及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控股股东天使投资所持股份(包括完成受让金典科技、科瑞医疗的非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按其承诺的限售条件执行。
(2)若天使投资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天使投资与金典科技、科瑞医疗的股份转让行为终止,则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及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控股股东天使投资所持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时间按其承诺的限售条件执行。
萧伟、戴翔翎、杨寅、夏月、穆敏等五位股东由于为本公司高管,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5.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支付对价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全部获得流通权并按其所作承诺逐步上市流通,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票对价自方案实施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上市流通交易。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保持不变,对价支付前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改革对价安排的分析意见
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公司股票在首次发行时,由于受非流通股不上市流通的预期影响,相对于全流通的市场有一定的溢价水平,即流通权溢价。因此,在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
鉴于康缘药业自2002年9月份发行后,从未进行过再融资,因此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应为公司股票发行时的流通权溢价。
1.流通权溢价计算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免责申明:你阅读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参考,来自股票知识|外汇知识,转载请注明:GuPiao-WaiHui.cn,本文转自互联网。
    热门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必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Copyright(C)2006. GuPiao-WaiHui.cn | ALL RIGHT RESERVED.
    股票知识|外汇知识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