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基本面分…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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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个后将改变投资者的盈利模式并加大股市波动幅度。
《办法》实施后,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通过做空也可以获得投资收益
。比如说甲投资者经过充分研究后,发现C股(根据《办法》可以融券的品种)的价值高估,在未来三个月内有望回归内在价值,那么,甲投资者可以与创新类券商签署融券协议,向此券商借取C股股票若干且抛售。
如果在未来三个月内,C股股价果真大跌,那么,甲投资者就可以在大跌后的股价位置处买同样数量的C股归还券商,C股的股票价格差在扣除费用之后,就是投资收益。反之,如果C股股价不跌反弹,那就是亏损。
而且,以往投资者的盈利基数主要是自有资金或对应的市值,但是在融资融券办法出台后,可以放大自有资金或对应的市值,比如说乙投资者有自有资金或市值约100万元,在获得融资融券资格后,经过研究发现D股的股价有进一步上涨空间,可以100万元资金或市值进行抵押,再融资50万元买入D股,这样就持有150万元的市值。如果未来D股果真上涨10%,那么,盈利就是15万元(当然,要扣除相关费用)。但如果不融资,D股上涨10%,盈利只有10万元。
当然,《办法》的出台对市场的影响不仅仅是投资者的盈利模式,而且还包括A股市场的资金总量、运行空间等等。因为融资融券业务由于引入了信用交易,使得部分货币市场的资金可以通过融资融券来务进入A股市场,从而放大了资金的总量。
而且,从上述的例子来看,某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放大自有的资金或者市值总量,从而放大整个市场的资金或者市值总量,如此就必定会拓展A股市场的波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