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炒股入门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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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的主要规定有:
1.证券商必须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方可在证券交易市场经营经纪业务;
2.代理证券商受理委托买卖股票,限于其公司本部营业机构和分支机构以及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的股票交易业务的代理机构。
代表证券商受理买卖股票的,是必须在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的出市代表。
委托某证券商代办股票买卖交易,必须先向该证券商办理名册登记手续,以建立一种委托与受托关系。名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职业、联系电话并留存印鉴和签名样卡。法人名册主要包括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法人姓名、证券商名称。在我国上海,这种工作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投资者出具身份证、银行存折办理股票帐户,股票帐户类似于股票存折,既是股民的代码卡,又是股民分红派息、买卖股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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